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宁强县充分发挥村级监委成员的监督作用,突出监督重点,规范基层干部行为,不断强化村级民主管理,着力打造清廉乡村。
突出村内重大事项监督。村监委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切实履行对村内重大事项决策、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督。
突出村干部勤廉监督。加强对村干部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镇办每半年和年底组织村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测评结果与村干部工资、奖金挂钩。对个别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村监委成员及时找其谈话,提醒教育,督促纠正。发现问题严重的,直接向镇党委和镇纪委报告。
突出村级财务监督。村监委坚持每项支出与村干部进行集中民主审财,主要检查、审核村财务账目和相关经济活动事项,着重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在审财过程中,认真查看核对每张票据,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审批入账,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及时剔除,严格实行“谁消费谁负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