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宁强县狠抓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纪律保证。
一、五大举措提升党委的主体能力: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委十分重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位常委肩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没有“空子”钻。二是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约束。实行镇办、部门党、政、纪正职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述责制度;建立对 “一把手”的工作约谈机制,与任前廉政谈话、警示训诫谈话、廉政专题教育和风险防控管理等手段相结合,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的约束和监督。三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构建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围绕 “四个着力”,选择事关重大项目和民生工作的重点部门、乡镇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多渠道提升监督效果。建好、用好各种监督举报平台,推动党务、政务、事务、村务、财务公开,进一步推动权力运行的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五是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坚持做到“四个亲自”。
二、四大举措提高纪委履职能力:全县各级纪委(纪检组)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抓执纪监督问责为主业,协助党委从严管党治党。一是提高履职能力。县纪委通过业务培训、配发业务书籍、纪检干部上挂下派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二是开展监督检查。根据“三转”要求,县纪委切实转变执纪方式方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干部作风、重点工程项目、民生工程、惠民政策等领域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三是抓早抓小预防在先。县纪委将预防工作放在首位,重要时间节点发廉政彩漫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示提醒谈话;对工作推进不力实施诫勉督导谈话;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四是从严执纪。县纪委坚持纪先于法、纪严于法,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反腐阵地。对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教育一片。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宁强县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