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深入推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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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镇办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宁强县纪委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县纪委于5月16日召开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县纪律审查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上学习了宁纪发〔2016〕4号《关于推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凡在会上严肃指出各镇办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镇办纪委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能力水平,锤炼过硬作风,沉下身子抓工作,要在摸排问题线索上下功夫,要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上有突破。

为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县纪委实行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排查问题线索月报告制度,要求各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在所辖范围内进行问题线索排查,将问题线索以来源、受理单位、主要问题、拟作处理、处理结果、是否销号进行登记,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规范管理。将登记表上报县纪委案管室,将其中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问题线索报县纪委党风室。县纪委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和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拟做出的处理结果进行集中研判,坚决防止线索失管、案源流失,确保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为督促各镇办、各部门迅速开展工作,县纪委成立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分赴各镇办、各部门督促、指导工作开展,对摸排问题线索工作不力的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县纪委工作组将亲自开展摸排工作;对因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造成的问题线索失管、失控、有案不查甚至以线索谋私等问题,将按照《宁强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