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案件审理突出“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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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纪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秉承“四心”,挺严纪律规矩,以案明纪治病救人,实现审理效果最大化,近年来所审理的案件均为零申诉、零复审。

“公心”。公平、公正是做好审理工作的前提。坚持对党章、党纪法规的忠诚,对当事人负责,切实做到认定违纪事实实事求是、案件定性准确无误、量纪处理客观公正,力求做到法、纪、情、理的有机统一。

“诚心”。与涉嫌违纪人员坦诚相待,消除与办案人员之间的对立,认真听取他们的心声,心平气和的与之辩纪析理,耐心细致的疏导思想,使他们深刻认识所犯错误,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细心”。细节决定成败。严格谨慎审核调查组移送的证据材料和案件办理程序,推敲案件逻辑关系,认真记录阅卷情况,规范书写审理文书,避免案件处理中出现失误。

“关心”。坚持以教育人、挽救人为目的,对违纪人员在人格上平等对待,关心关注他们思想动态,掌握了解被处分人工作生活和廉洁自律情况,党政纪处分期满后,及时发出解除处分文书,通知督促各部门恢复其正常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