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全面建立“两个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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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九月底,宁强县率先全部完成权力清单编制工作任务,39个部门梳理并公示常用行政权力5587项,同步列出与权力项目相应的责任清单,全面建立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一是依法有据、认真梳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界定,将部门权力细化分解为10大类,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认真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通过法制、编制、监察部门三轮逐项审查审核,规范权力名称,明确权力运行基本流程。

二是明确责任、权责对等。在摸清底子、出权力的基础上,对各部门每一项具体的权力事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各自责任事项,划清职责权限,标明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监督方式,明确职责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等。   

三是公开公示、有效监督。在县政府机关、县级党务政务网站、各部门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公示,主动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各部门围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盯住人和事清权制权,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县纪委、监察局就“两个清单”制度落实执行情况,作为该单位党组、纪检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进行了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