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强县纪委通过完善“四个强化”,缩短了信访事项办理期限,提高了案件办结率和满意率。
强化领导责任。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协调顺畅的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领导机制。
强化初信初访的办结力度。对交办要结果的办理期限确定为1个月,切实维护了信访人合法权益; 对要结件的回复实行带卷审核,提高结案质量,确保一次性处理到位。对不符合结案标准的,一律退回,限期重办。
强化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督促各单位、部门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认真解决好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诉求问题。对转交办件,通过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等形式进行督查督办,及时掌握办理情况,确保每一件举报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强化责任追究。严肃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转交办、承办、督办、审结等各环节工作责任。对办信拖沓、办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案情及擅自扣压举报材料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