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格控制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宁强县从6月份开始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该县于2014年制定下发了《宁强县“三公”经费管理办法》,针对办法执行你情况,今年5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检查范围,计划利用6月份1个月时间重点对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是自查自纠,完善管理。要求各单位按照《宁强县“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写本单位“三公”经费情况统计表,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具体原因,写出自查报告。
三是认真检查,紧盯问题。6月初,抽调县委办、政府办、纪委、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30余名干部组成10个检查组,对全县92个重点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都有很大幅度的下降,节支效果明显;各单位公车运行费用较高,预计在公车改革后将显著下降;在督查的92个单位中,均未发现公务出国(境)的现象。
四是严格执纪,查处到位。对各部门单位自查阶段上报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面核查,对瞒报、漏报和不如实、不详细公开的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公务接待纪律,搞公款送礼、高档消费、铺张浪费等行为,进一步核实后立案查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五是整改落实,完善制度。针对10个检查组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下半年将对重点单位、突出问题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