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积极探索有力有效的执纪方式,坚持抓早、抓小、抓严、抓实,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实行过程式精准防治。
一是“咬耳朵”。通过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干部例会、专题会议、纪委书记点评等,坚持经常性的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认识到违纪不是小节,明白行为底线,划清纪律界限,真正从内心深处复苏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感、归属感,自觉树牢规矩意识,做到心存戒心、令行禁止。
二是“扯袖子”。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让其写材料说明情况等形式,进行警示提醒,让党员干部及时止步,自觉纠正,防止发生违纪问题。
三是“鸣警笛”。党员干部发生了轻微违纪行为,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离岗位、调整职务等组织手段,防止其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
四是“亮红灯”。党员干部出现了违纪行为,及时立案审查,查清错误事实量纪处分,让违纪者受到惩治和警示,防止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向违法。
五是“罚出场”。党员干部已涉嫌违法犯罪的,在立案审查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同时,及时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能“以纪代法”、代替司法机关履职。
六是“晒太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违纪违法案件,以案明纪、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