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强县采取集中查岗、隐蔽录音摄像、电话咨询、现场查看、走访座谈、模拟办事等方式查纠作风纪律问题,强化督查和惩处结果运用。
一是定期分析研判。县作风办坚持每季度向县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集中汇报一次作风建设情况,同时每月督查结束后,都要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存在问题作为下一月督导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是分级分类通报。按照“谁管理、谁通报”的原则,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由责任单位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进行书面通报;对影响较大、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以及对作风建设制度执行不力的,由县作风办在全县点名道姓通报。
三是纳入目标考核。把作风建设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作风问题突出和县以上范围内通报曝光的镇办、部门,在年度综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2014年度综合考核中,对4个部门单位、2个镇实行了“一票否决”。
四是实行逐级追责。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考核、干部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优评先、绩效管理挂钩。对暗访中发现违纪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实行分级约谈,即:县纪委书记约谈发生违纪行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约谈当事人,并视不同情况予以党政纪处分。今年以来,通过明察暗访全县共有 23人被追究责任,其中组织处理21人、党政纪处分2人;取消2人2015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约谈单位主要领导8人,对责任领导实施警示训诫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