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四项机制强化信访举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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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宁强县纪委坚持四项工作机制,深挖案源线索,加强线索管理,规范流转程序,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完善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机制。所有信访件均由信访室统一归口、统一编号登记,专人负责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建档、保管,实行受理建档、逐级报批、集体审议的方式,对查询、复印、外借、移交等实行台账式管理,严格保密制度。对转交下一级办理的信访件,制发正式函件,明确办理时限,由信访室跟踪督办、催办,及时结案组卷。

实行信访举报线索评估机制。委局成立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案件线索研判领导小组,分管副书记和案管、纪检、信访等室负责人为成员,每月召开一次研判会,从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和举报人信息等方面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科学筛选、评估和分析,按照“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五类标准收集汇总、分析梳理、分类处置、建立台账、集中管理,对重点线索专案调查,对疑难案件“坐堂会诊”,对积压案件协查督办。

健全案源线索信息共享机制。坚持通过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述廉巡察、重点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等方式搜集线索信息,建立以“重点监察对象、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资产”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库。注重对上级转办件的深挖细查,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和财政、审计、信访等单位的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实行线索信息互通共享。制定了网络舆情监控处理办法,落实专人与宣传、网络管理部门对接,及时收集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核查。

规范信访案件流转管理机制。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凡需转办、自办、交办等方式处理的信访件,由分管信访的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审批。对重要信访线索需本委自查自办或下一级纪委查办的,指定具体案件审查室专办或指定人员组成调查组专案办理,严格执行查办案件纪律规定和信访保密制度。注重信访件查办效果,实行“四个不结”,即问题没有查清不结,材料不规范不结、监督处理不到位不结、没有息访不结。规范案件档案,信访案件卷宗资料完备、格式正确、内容真实全面,组卷装订后统一编号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