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四项措施”落实市纪委案件查办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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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上午,宁强县纪委召开了委局机关全体会议,传达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贺书田在会议上的讲话。

委局领导根据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力度,就我县2015年案件查办工作提出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强化案件查办责任意识。做到“四个必查”,领导批示件必查、巡视组批办件必查、反复举报和实名举报必查,做到快查快结,对信访件的审核调查,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办结时限,做到安全文明办案,在审核前要充分了解被谈话人的身体状况,心理承受能力,确保办案安全。二是抓牢案源线索,拓展案源渠道。认真分析研判每一个信访件,按照“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及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建立台账、集中管理,要在初核中挖案源线索,要在督导检查、专项检查、述廉巡察中发现案源线索。三是做好案件查办后勤保障工作。在人力上加强,要充实办案人才库,整合资源,增强办案力量,服务到位,车辆、办公设施优先保障。四是修订完善办案办考核制度。用好考核“指挥棒”,提高案件查办考核权重,调动镇和部门的办案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