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狠抓督导问责促干部作风建设

 
 
打印

 

 

今年以来,宁强县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抓手,结合实际制定了干部作风建设“21个不准”,狠抓督导问责,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是坚持“九查”,督导检查不间断。坚持县作风办每月例行明察暗访,各镇办、各部门每周自查的方式,一查干部去向公示牌与实际是否相符;二查干部挂牌、着装和桌牌摆放;三查干部工作纪律;四查干部平时考核手册填写;五查外出记实登记;六查环境卫生;七查干部工作态度;八查干部工作效率;九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紧盯责任,力促“两个责任”全落实。年初,县委召开的全县廉政集体谈话会议,县委主要领导要求各镇(办)党委书记、县政府各部门党组书记要做履职尽责的第一人,班子成员必须履行好“一岗双责”。3月份,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等纪律,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对违纪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了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作风建设不放松。

三是严肃问责,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告诫、早纠正;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目前,已督导检查5次,在责令违纪人员作出书面检查的同时,已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免职3人、诫勉谈话4人、解聘公益性岗位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