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强县纪委紧盯中省市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和职能“三转”要求,按照“突破办案数量,提高办案质量,狠抓大案要案,强化基层办案,抓好自办案件”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重点突出“四项机制”,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截止8月底,初核案件线索104件,立案86件,较去年同期增加40件,结案70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一是健全委局领导包片包案责任制。将全县划分成7个办案协作区,分别落实了包抓领导和联系室,主要负责对联系包抓的单位办案工作进行协调督导,对案件数量、质量和办案安全一包到底,与办案单位进行捆绑考核。二是建立案件定期分析通报督导制。县纪委对各镇各部门及纪委各室办案情况实行“图表式作业、数字化管理”,目标任务上墙,跟踪问效问责,采取电话催办、派人协办、发提示单督办、领导约谈等方法,实行每月通报、半年评比、年终考核,全面促进查办案件工作。今年以来,共发出责成立案通知书5份,监察建议书5份,案件督办函(提示单)16份,对6名查办案件相对滞后的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协助镇和部门办案42人次,指导、协助、督促、督办基层纪委办案35件,既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纪委办案工作,又提升了基层纪委干部业务能力。目前镇纪委立案48件,同比上升122%。三是推行办案目标责任管理机制。细化量化对各责任主体的问责问效内容,确保“违纪必究、有案必查”,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案件查办工作,全力保障查办案件人员、经费、装备,各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案件线索分析研判会,并向县纪委上报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备案件线索98条。四是完善案件查办考核奖惩机制。从案件数量、案件质量、办案安全、信息调研及案件管理等多方面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考核评议奖惩办法,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单列考核,分值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综合考核总分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