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强县出台了《关于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事宜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的要求,通过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完善制止滥办酒席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滥办酒席不正之风,净化社会风气。县纪委根据有关规定,从三个方面有效遏制滥办酒席不正之风。
明确范围规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操办婚丧嫁娶以外的其他酒席。操办婚丧嫁娶酒席,从严控制规模,不得超过20桌;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
规范内容要求。当前,正值中、高考录取升学期间,为有效杜绝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名义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该县明确“三个严禁”纪律规定:即严禁干部职工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及乔迁、孩子满月、参军、开张等喜庆事宜;严禁干部职工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及乔迁、孩子满月、参军、开张等喜庆事宜的宴请;严禁以配偶或其他亲属的名义,采取分期分批、不同地点或转入乡下等方式变相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强化“两个责任”。《通知》明确了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各部门“一把手”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操办酒席的行为负起主体职责,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操办酒席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职责,建立督查制度,对管辖范围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操办酒席规定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切实将事前教育提醒、事中监督检查、事后查处曝光有机结合起来,对各级党组织在操办酒席专项整治中出现管理不到位、教育无成效、制止不及时、违规不查处等行为,特别是因监管缺失导致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屡次发生违规办酒席、借机敛财等问题的,并将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在媒体上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