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宁强县纪委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三转”工作要求,坚持突出主业、提升效能、夯实作风,打破固有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转变职能,厘清职责凸显主业。精简机构,强化执纪。按照上下对口、职能不交叉原则,加快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确定凡属“越界”的工作一律撤出。全面梳理、精简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67个精简到15个。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将党风室、纠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1个纪检监察室,新成立执法效能监督室,各镇纪委书和部门纪检组长一律不再承担本单位其他事务,专职从事党风廉政建设,集中精力抓案件查办。
今年以来,党政纪处分34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近30余万元。为了广泛开辟案件线索收集渠道,该县开通了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对全县21个镇进行巡回接访,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5件(次),比去年同期案源线索增长了116.7%;制定了《宁强县案件线索研判机制》,已研判案件线索38件,其中通过研判责令立案3件,成案率92.1%,立案与去年同期上升194%。全县建立了片区联动协作机制,将全县21镇和38个部门划分为7个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负责挂包联系和调度指导。
转变方式,提升效能重监督。工作切入点从牵头、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重点突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不再是参与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而是突出对事后结果的监督检查;不再是提出一般性意见建议的监督检查,而是突出对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和问责追究的监督检查。具体监督工作中,针对重大项目管理,该县制定了《项目招投标审查备案制度》,转变工作职能,减少对工程建设领域常规性检查,强化专门检查监督,坚持标本兼治,上半年以来县纪委已审查项目招投标备案资料42份,纠正项目建设程序问题7个,完善备案资料16份。
强化作风,打造反腐“铁军”树“标杆”。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该县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意见》等文件,实行用制度管权、管人;对各镇和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统一管理,即统一学习培训、统一安排调度、统一纪律要求、统一目标考核;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拔、轮岗、交流力度,增强干部活力和干事创业的热情。同时,建立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信息管理库,对违法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双重监管”、“双重报告”,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线索,由纪委和组织部门分类受理、相互报备,有效解决“自己无法有效监督自己”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