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实施项目档案为民生工程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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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强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该县建设程项目实行投资计划公示制、信息公开制和招投标备案审查制,今年以来,宁强县纪委监察局对陕南移民筒车河安置点房屋一期工程、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二道河廉租房小区附属工程等26个民生工程项目进行了审查备案、逐一建立项目档案,纠正项目前期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6个,完善备案资料11份,现场监督招投标会议、评标过程,对投标报价超出财政评审最高限价的1个项目现场废标,调查处理行政效能投诉1件。

   项目档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设单位项目前期工作静态资料。其中包括项目简介、立项文件批复、招投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函以及“三证”建设手续等;二是招标工作结束以后的动态资料,建设单位责任分工、工期进度安排,中标项目经理及其资质证号、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职能部门办理情况、行政效能投诉等;三是检查情况工作资料。由县纪委监察局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实施现场填写检查记录表,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建设单位管理情况,职能部门办理何种审批事项、办结时间、未办结原因等,以及对项目现场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结果及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等。

  为保证民生工程项目按期推进,发挥出项目档案的效能督促和监察功能,县纪委监察局依据项目档案采取两个“参照”的办法,对重点民生项目进行实时监督和效能跟踪。第一个“参照法”,即通过对项目现场的实地督查了解,与项目档案中工期进度的安排进行对比,及时发现进度缓慢和进展中出现问题的项目;第二个“参照法”,即通过职能部门上报的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与建设单位项目实施中计划的审批事项、每个环节职能部门办理时限进行对比,及时发现职能部门在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是否按照限时办结制严格落实。通过两个“参照”,准确及时发现项目是否按照工期进度的安排进行推进、未按进度推进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为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