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四措”给力案件查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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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强县纪委按照“稳定办案数量,提高办案质量,狠抓大案要案,强化基层办案,抓好自办案件”的思路,聚焦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夯实任务责任,强力反腐肃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案件查办工作。

强化办案主业意识。要求全县各镇纪委、县直各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及委局机关各室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强化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案件查办,突出反腐败主业,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把查办案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对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考核工作评价干部。各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单位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

完善案件查办机制。施行委局领导包片包案责任制,负责对联系包抓的办案单位的办案工作进行协调和督导,对案件数量、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一包到底,并与办案单位进行捆绑考核。建立办案目标责任管理机制,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和问责问效内容,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单列考核,在综合考核提高分值比重。建立案件定期分析通报督导制度,对各镇、各部门及纪委各室的办案情况按照“图表式作业、数字化管理”的新模式,采取电话催办、派人协办、发提示单、领导约谈等方法,实行每月通报、半年评比、年终考核。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和财政、审计、信访等单位的协作,不断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互协作。

严格规范案件管理。明确案件管理责任人,对案件线索落实专人集中管理,做好线索流转、协调、办理等工作。按照管辖权限建立以“监察监管对象、建设项目、资金资产”为主要内容的纪检监察案件线索信息库。成立由纪委主要领导牵头的案件线索研判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研判案件线索,确保“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查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重程序、重证据,规范制作电子笔录和案件文书,建立办案人员执法执纪档案,推行个案考评,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法院、检察、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精挑细选业务精通、政治可靠的干部建成查办案件人才库。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案中心各项制度,办案人员进驻办案中心工作要认真进行制度规定内容的培训学习,严格办案中心使用管理。加强办案人员的思想教育管理,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约束,有针对性的开展办案业务培训,采取以案代训、以会代训、案例分析、专家指导等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办案人员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