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 汉源清流
——宁强县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2013年,宁强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监督为重,重拳出击抓落实
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和派驻监督检查组等形式,加大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检查力度,促进了全县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开展专项检查6次,发监察建议书16份,落实整改措施32条,确保了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完善监督措施,对2013年实施的48个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围绕教育收费、农民减负等惠民政策落实进行专项检查,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教育为先,先行预防正思想
以科级领导、部门内设科室负责人和农村党员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廉政法规培训和警示教育。持续深入抓好《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举办廉政培训班240场(次),累计培训党员干部6000余人(次)。建立了县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和县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以廉政书画、警句格言、廉政图画等为主要内容,精心打造了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廉政文化,结合“百里生态长廊”建设,积极打造以“竹文化”为主题的廉政文化长廊,建成廉政文化“六进”省级示范点1个、市级示范点5个。实施警示训诫谈话42人,其中科级领导10人,对拟提拔的8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考试。
执纪为纲,纲举目张强威慑
修订完善了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把查办案件纳入到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实行委局领导和科室联系镇、部门督导办案制度,提高了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积极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与公、检、法和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沟通,建立了案件线索信息共享机制。建成了标准化办案中心,加强办案人才培养和办案业务培训,办案能力和水平有了新提高。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32件,立案85件,结案85件,较去年增长41.7%,党政纪处分84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8人,反腐倡廉威慑力、影响力、渗透力不断增强。
治理为要,严查严管促规范
将专项治理作为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手段,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出台了《宁强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宁强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督工作纪律》,规范了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和监督工作行为;深入开展“吃空饷”人员专项清理、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专项治理。专项治理了公务用车,处理超标车辆2辆,重新核定编制,明确配置标准,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它公务用车一律封存。认真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制定了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意见,查处违纪案件1起。
制度为基,求实求效守廉洁
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四项制度”为抓手,着力编织制度之笼,制约制衡权力,促进各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从政。33名县级领导、21个镇54个县直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和县委、县纪委报送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9名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述前重点巡查,述中现场质询,提高了述廉针对性和实效性。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全面推行,药品“三统一”制度不断规范。村监委会成员待遇进一步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了项目招投标备案审查制、作风建设“九查”督导法等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严格督导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着重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约束权力。
作风为本,反对“四风”促转变
紧紧围绕“狠抓‘三反一刹’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狠抓干部作风建设。推行了“一线工作法”,要求党员干部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推行“阳光工作法”,公开办事流程和办结时限,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权力运行规则;推行“任务清单法”,将各项工作指标,以任务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列出任务清单,做到了人人身上有担子,人人手上有事做。深化群众评议活动方式内容,持续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执行干部挂牌上岗、去向公示、干部工作日志等八项制度活动。组成67个检查组,抽调工作人员202人(次),组织全面检查16次,严格作风纪律督导检查,严肃追究问责,对31个机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