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针对近年来通村水泥路项目建设中出现的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确保通村水泥路建设过程透明。
完善制度,堵塞了招标过程中漏洞。该县先后制定了《宁强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严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纪律》等规定,界定了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投资额度,规定投资额度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邀请招标,投资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其中投资额度200万元以上的必须到汉中市建设工程发承包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要求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相关资质、资格。对于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纪委主要领导多次召集县交运、审计、发改等相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同时,该县纪委对参加招投标的工作人员,提出“十不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净化招投标过程。
实行阳光招标,杜绝了招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各镇在通村水泥路建设中,先向县交运局请示招投标的有关事宜,核准招标方案、严格建设程序,报县纪委备案后发布公告,以确保信息公开和信息对称,进一步增强了项目建设工作的公正、透明,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施工队伍参与竞争,降低领导干部在发包工程、资金拨付等环节因权力过于集中带来的廉政风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滋生。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规范了权力的运行,保证制度的实施,提升了项目的管理水平,加强了工程领域廉政工作,让通村水泥路建设过程中更透明。
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全县通村水泥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统一由县交运局严格把关,县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杜绝以会定标、分解项目、公开招标变更为邀请招标的现象发生,在招投标过程中,县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招投标、资金拨付全程监督,确保程序合法、评标公正,规范了农村公路建设秩序。截止目前,全县2013年度 10条57.1公里通村水泥路建设计划已全部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将全部竣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