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纪委让村务公开更“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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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纪委在推行村务公开的过程中依托实际村情、显现实用、突出实效,对政务、财务、事务要求公开,多措并举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限、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让村务公开真正发挥应有的实效。

要求对政务、事务、财务进行公开。政务公开,主要公开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务各项规章制度。事务公开,主要公开村内日常事务的管理情况、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情况,农村低保、民政救助情况,有关“一事一议”预算及酬劳情况。财务公开,主要公开村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救灾救济款项发放情况等。

实行三级联动公开,三级网状监督公开。常规公开和村民点题公开并举,多方位公开村务,让公开更加全面;实行县、镇、村三级公开,多层次的联动公开,让公开更加透明;对村务公开实行县级监督,镇级把关和村民监督的多手段监督村务公开。通过以上措施变村民要求公开为干部主动公开,扩大民主范围,规范了公开的过程,健全了公开机制,完善理了公开程序,形成村务公开的新机制,使村务公开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对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等进行规范。内容做到“十公开”,农村工作政策,目标任务,村级经济,村级财务及年度目标执行情况的公开等。公开的时间是以群众关心的程度而定,规定一季度定期公开一次,个别项目和重大项目随时公开。在公开来的程序上,坚持让群众和村监会参与村务公开全过程,以“群众高不高兴,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村务公开的根本标准,公开事项必须详实具体,让群众能看得懂来龙去脉。在公开形式上由“死”变“活”,主要以村务公开栏、召开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同时也由一般性问题公开转向群众最关心热点、难点、实质性问题的公开。同时县纪委加大对公开监督和反馈,每半年由县纪委负组织检查村务公开情况,由村民代表将群众的意见搜集上来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将决策意见反馈给群众。

今年7月,该县纪委成立8个检查组,对全县269个村的村务公开进行检查指导,规范要求,充分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使群众满意率达到9%以上,全县269个村的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工作已逐渐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不仅融洽了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更促进了各村的发展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