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采取五项措施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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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结合推行向重大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制度,紧紧围绕全县年度确定的重点项目,强化监督检查措施,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组建专门工作机构。成立“县重点项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该机构作为一个常设议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安排全县年度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组长由县纪委书记担任,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和住建、交通、水利、扶贫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监察局分管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业务由执法监察室承办。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报送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汇总通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以《送阅件》报送县上“四大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是完善监督检查方案。按照向重大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制度的要求,今年宁强县纪委向西成客专、陕南移民搬迁等6个投资过亿元的项目派驻了专项检查组,制定了重大项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组分项目细化检查办法,每个项目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全程跟踪监督,按工程进度确定检查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对48个县级重点项目按系统制定方案,抽调人员定期交叉检查。每月25号前收集报送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逐项目建立检查台账,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是及时查纠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已抽调人员72人次,组织开展陕南移民搬迁、旧城改造等重大项目专项检查3次;除此而外,对全县2013年度确定的48个重点项目专项执法检查2次,发出整改通知书9份、监察建议书5份,查纠项目招投标、现场施工管理、项目资金拨付方面的问题34个,规范了工程建设基本程序。

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结合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检察等机关在全县范围持续开展以打击车霸、沙霸、路霸和强卖强卖、强拉强运,农村党员干部借征地拆迁煽动群众封门堵路、谋取不正当利益,国家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阻碍施工、破坏工程建设环境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各级执纪执法机关共查处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典型案件30件,其中纪检监察机关3件,党政纪处分科级领导干部4名,“双开”3名,并移送司法机关。

    五是健全完善监管制度。针对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宁强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和《宁强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有效规范了招投标活动行为和监督人员工作行为。项目招投标按照房建、交通、水利建立了3个招标代理机构库,根据投资规模明确了项目建设和工程监理市、县两级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政策界限和范围,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