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宁强纪委监察局建立推行了案件督办督查制度,有力促进了案件查办工作。2012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60起,处分60人,较上年提高22.3%,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今年前5个月,已完成查办案件30件。
该制度主要从落实案件查办责任入手,进一步明确了委局和各级各部门案件查办的领导职责、工作职责和监督检查职责。一是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抓案件查办的责任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不但要亲自部署案件查办工作,还要负责督促指导案件查办进度与质量,确保有案必查,办出铁案。二是建立了纪委常委案件查办联系点制度,由委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包片、各室分别联系镇联系部门,负责检查指导联系单位的案件查办;三是建立了案件信息沟通督促机制,确定专人与审计、计生、公安、检察、法院等定期联系,灵通信息,督促案件办理。四是建立案件查办定期指导检查制度,委局包片领导和联系室每季度至少到联系单位进行1次案件查办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五是建立重要案源线索督查机制,对群众来信来访、批转办理、网络举报中发现的重要案件线索等,委局实行跟踪督办,逐一落实,推进案源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宁强纪委 严发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