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强化监督措施提升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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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宁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提升行政效能,强化职能,细化措施,深化专项治理检查,促进了各级政府工作效能提高。
---开展重点项目专项督察,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该县把重点项目监督检查作为履行职责、保障发展的重要措施,成立了7个专项监察组,由县纪委常委担任组长,对全县重点项目规划、招投标、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等进行全程跟踪督查。2012年,先后对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7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督查8次,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4个。县纪委还推行了常委包联重点项目、向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员、向重大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等制度,出台了《向重大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暂行办法》。通过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督,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案件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保证了全县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运行。
--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年初,县纪委结合实际,分别确定了新农合、保障性住房、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检查。一是开展了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检查,对全县卫生系统2009年以来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核查当年新合疗资金8450万元,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实施警示训诫3人。二是开展了保障性住房资金专项检查。开展了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检查2次,核查资金2.7亿元,涉及住户1284户,健全了保障性住房资金监管和政策落实监督机制。三是开展了民政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纪委牵头组织民政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组,2010年以来全县民政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追回挪用民政专项资金20万元,查处违反民政救灾政策规定的案件 3 起。四是开展了扶贫专项资金检查,检查2011年以来全县扶贫资金 5694万元,涉及到9镇53村。五是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督促检查,会同县财政局、减负办、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对全县退耕还林、粮农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资金对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了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的发放到位。
---开展工程领域专项督查,确保干部清正廉洁。抓住关键环节,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检查,对88个招标工程项目进行了备案审查,纠正项目前期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12个,终止违规招标4次。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对27个在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资金使用、安全生产及项目现场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发出监察建议17条,现场发整改通知3份,查纠问题21个,责令主管部门处罚施工企业5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了县扶贫办、水利局、国土局在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建设工程领域违纪违法案件3起。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工程项目监督办法》,推行了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审查制和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企业信息库、代理机构信息库、监理单位信息库“三个信息库”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工程建设领域监督制约机制。
——开展干部作风专项督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牵头在全县各级干部中深入开展了“严纪律、提效能、强素质、修政德”干部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为目的,实施了政府权力阳光工程和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两大工程,开展了“三问三解三服务三促进”、群众评议科长“两项活动”,深化了“五个专项治理”,推行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八项制度”,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督导检查,通报16人次,查处干部工作作风案件5人次。为方便群众办事,减少办事程序,县上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 21个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村级成立了为民服务代理室,实行了村干部轮流坐班制,村民小组均确定了代办员,各级干部主动上门服务、热情服务蔚然成风,干部作风更加务实,行政效能大幅提升。
                                       
                                                                              (宁强县纪委   周奎 叶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