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宁强县召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廉会议。大安镇、高寨子镇、黄坝驿乡、县民政局、县计生局、县扶贫办6家单位的8位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常委会作述廉报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全体县纪委委员,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述廉对象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干部群众代表,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共计102人参加了会议。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廉制度》是2009年陕西省纪委出台的“五项制度”之一。2008年试点以来,已有汉源镇、庙坝乡、发改局等11个单位进行了述廉。
副市长,县委书记李九红同志出席述廉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他指出,这次述廉一是求真务实。只述廉、不述职,述廉目标明确,内容具体,述廉人对履廉、行廉及存在问题等进行了重点阐述。总体上看,8个述廉报告内容充实,实事求是,不夸大成绩,不隐瞒真相,不回避问题,不敷衍搪塞,不走过场。二是准备充分。为全面掌握述廉对象的真实情况,县纪委组成5个巡查组,述前深入到述廉对象所在单位,对其履行“一岗双责”、个人廉洁自律、单位经费收支等方面进行巡查,巡查中,暨实地调查了解、核查账务资料,又广泛听取述廉人所在机关、下属单位、周围群众和各界代表的意见,对述廉对象进行廉政测评、谈话了解。在此基础上形成述廉巡查报告,并要求述廉人提前做好述廉准备,保证了述廉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针对性。三是公开透明。把述廉当作对干部的监督手段,整个过程中体现公开透明,在巡查、述廉、通报、询问的基础上,县纪委委员、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人士对述廉人进行民主测评,“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做得好不好,及其效果、影响要接受全程监督,公开接受各方面的评价,让述廉人受到深刻的教育、提醒。四是整改到位。县纪委根据述廉巡查、民主测评汇总情况,结合述廉人自己查找出来的问题,对每一位述廉对象建立廉政记录。针对每个人的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述廉人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县纪委随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宁强县纪委 叶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