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实施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信访举报“四免一补一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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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案源线索,强化查办案件有效措施,宁强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违法违纪案件信访举报“四免一补一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凡拨打宁强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传真和举报电子邮箱,免拨打方电话费用;凡邮寄地址为宁强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和县纪委书记、副书记收的举报信件免邮寄人邮资费;凡纪检监察举报人员当天不能返回的,县纪委监察局安排当天住宿,并承担其往返交通费用,当天往返的补助生活费10元,当天不能往返的按2天(即20元)补助;实名举报的问题,经查实并立案处理,贪污受贿类案件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按3%提取奖金奖励举报人,金额在3万元以上,按2%提取奖金奖励举报人,其它案件(包括挪用资金和非经济类)每案奖励举报人现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