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纪委监委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加强“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镇”联合办案,推动“四项监督”同向发力、互融互补,提高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发挥系统优势,实现“1+1+1>3”的监督效果。
建机制,提高工作执行效率。建立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的常委(委员)包抓责任制,将县纪委监委机关7个纪检监察室、10个派驻机构和18个镇(街)纪(工)委串联成片,划分为6个监督片区,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抓负责,纪检监察室统筹联络,在工作布局、人员调配、线索办理、推动整改等方面统一进行组织协调,形成“委领导、室统筹、组联通、人共用、事协办”的工作格局,构建起协同高效的指挥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对“室组地”联动监督和联合办案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线索管理、流程审批、职责权限、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对重点工作实行周清单、月调度、季通报,提高“三不腐”一体推进的效能。比如,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整治中,充分发挥“室组镇”联动监督优势,处置问题线索50余条,立案查处11起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8人,为村级集体挽回资金240余万元。
密协作,增强查办案件合力。打破传统的室组“各自为政”固有模式,通过集中调配力量,实现人员和资源有效整合。在联合办案中,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政治站位高、查办案件多、掌握信息全、纪法政策熟、协调力度大的优势,派驻机构发挥熟悉案发单位政治生态、了解权力运行流程和廉洁风险点、掌握被核查人具体情况、内部协调联系较方便等优势,二者同频共振,进一步凝聚办案合力。比如,在接到县委巡察移交的勉县粮库原主任王某某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后,迅速启动“室组镇”联合办案机制,第四纪检监察室牵头,整合片区人员力量,密切协作配合,深入开展线索初核和案件查办工作,仅40日内就查实了王某某伙同粮库班子成员另设集资款会计账簿,对单位财务另行登记、核算,以及王某某个人涉嫌虚增储备粮成本、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和挪用公款的违纪违法事实,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守住了粮食安全底线。
强监督,提高综合治理效能。以专项工作或阶段性重点任务为抓手,统筹推进联动监督,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遇到的重要敏感事项和疑难复杂问题,纪检监察室及时组织专题会商,协同派驻机构研究对策,合力攻坚克难。比如,在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等问题中,第三纪检监察室及时召集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研究会商,督促县教育体育局夯实主体责任,落实“双减”要求,强化整治措施,协同开展监督治理,形成叠加效应。针对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全覆盖审计查出问题和全市耕地保护专项审计反馈交办问题,县纪委常委亲自包抓督导,第二纪检监察室联合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和3个相关镇纪委,对存在问题认真会商研判,找准问题症结、捋清整治重点、压实整治责任,推动问题扎实整改,督促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健全秦岭生态保护和耕地保护制度机制,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的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规范行业治理。
严考核,提高规范运行水平。严格执行《全省县(区)纪委监委工作规范运行指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勉县纪委监委机关室部考核办法、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细化机关室部和派驻机构考评指标,将室部组开展监督检查次数、发现问题线索质量、查办案件情况、加强纪律教育和信息宣传等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作为考核评优依据,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制定《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审理工作内容,细化案件审理标准,规范审理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查审分离和镇案县审要求,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等8个方面设置28项标准,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牵头,纪检监察室组织实施,对镇(街)纪(工)委、派驻机构2020年以来查办的300余件案件进行抽查评查,对评查结果印发专项通报,督促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