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勉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分镇(办)、县直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参加元墩镇杨家坪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某某涉嫌贪污犯罪案“临案听审”,让警示教育更有针对性、“药性”更强。

“本案被告人张某某,任元墩镇杨家坪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因贪欲之害,忘记了共产党员的崇高理想和信念宗旨,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害己害家,教训深刻。希望张某某深刻反省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积极认罪悔罪,用自己的行为弥补给组织、群众和家庭造成的伤害,努力改造。也希望此案的审判能够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加强政治修养和党性锤炼,做到一心为公、谨慎用权,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古训,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公诉人语重心长的说。
“站在审判席上,感到无比的悔恨。我在利益诱惑下利令智昏,忘记了初心和信仰,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事到如今,追悔莫及。我真诚认罪悔罪,恳请法庭从轻处罚。”勉县元墩镇杨家坪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某某站在被告席上沉痛忏悔。
“今天参加这次‘临案听审’活动,对我的内心触动很大,今后一定要以案为鉴、以案为警,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职,秉公用权,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一名参加临案听审的干部感慨的说。
“旁听庭审既是对我本人的教育和警示,更是一堂法律法规业务培训。通过现场旁听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有助于我在今后的审查调查工作中更好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强化程序意识,严格证据收集、固定、判断、运用,进一步提高执纪审查工作质量。” 参加旁听的勉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干部董超说。
近年来,勉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平台,建立旁听庭审现场警示教育制度,针对性地选择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组织发案单位、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现场旁听庭审,做到“查处一案、惩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提高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水平,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据统计,该县累计开展职务犯罪案件临案听审活动6次,现场教育党员干部300余人,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