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开展“临案听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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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审判席上,我感到无比的悔恨。想当初,本是怀着一腔热血投身村里的工作,想着带领全村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可自己却在利益诱惑下利令智昏,忘记了初心和信仰,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事到如今,得不偿失,追悔莫及。”勉县同沟寺镇照壁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理事长黄某某站在被告席上沉痛忏悔。

      2020年9月4日上午,勉县纪委监委结合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暨汉中市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组织全县部分镇(办)、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共70余人集中参加同沟寺镇照壁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理事长黄某某涉嫌贪污犯罪案件“临案听审”,用身边“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让警示教育更有针对性、“药性”更强。

     “本案被告人黄某某,作为同沟寺镇照壁山村党支部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因贪欲之害,在他正该为党和人民多做贡献之时却走上了被告席,根本原因在于其个人没有及时深刻的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忘记了共产党员的崇高理想和信念宗旨,从而导致道德上的滑坡、作风上的蜕变、行为上的贪婪,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害己害家,教训深刻。希望黄某某深刻反省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积极认罪悔罪,用自己的行为弥补给组织、群众和家庭造成的伤害,努力改造,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也希望此案的审判能够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加强政治修养和党性锤炼,做到一心为公、谨慎用权,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古训,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公诉人语重心长的说。

     “今天参加这次‘临案听审’活动,对我的内心触动很大,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今后一定要以案为鉴、以案为警,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职,秉公用权,对身边的人严格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一名参加临案听审的村党支部书记如是说。

     近年来,勉县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该县充分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平台,建立旁听庭审现场警示教育制度,针对性地选择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组织发案单位、监督部门等相关领域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庭审,做到“查处一案、惩处一人、教育一片”,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助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据悉,该县已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临案听审活动4次,现场教育党员干部280余人,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