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压力向基层延伸,近日,该县由县委常委带队,分12个检查组对各镇(办)、部门今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研判。
本次检查的方式采取实地查看、听取党委(党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开展研判、反馈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重点检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实施情况,主体责任纪实制度落实情况,镇(办)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着重查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等“五个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情况,重点查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自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检查时,检查组分别听取被检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改进举措,对各镇(办)党委、部门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研判;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被检查单位书面反馈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限期整改。
为确保此次督导检查取得实效,各检查组将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通过检查有效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各镇(办)、部门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按要求如实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严防弄虚作假。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将检查研判情况书面报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