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保持惩腐治贪力度不减 半年立案18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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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勉县纪委监委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监察调查12种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1—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92件次,立案184件,结案111件,党纪政务处分109人。

积极拓宽案源渠道。一是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在县纪委监委和全县18个镇办纪委设置信访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勉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开通举报“快车道”,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二是注重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问题、搜集线索,提高成案率;三是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深化政治巡察,着重发现问题,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增强巡察监督能力;四是发挥反腐败协调机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等部门沟通衔接,规范问题线索和案件通报、移送机制和程序,广辟渠道,扩充案源。

严格线索排查处置。紧盯“三类人”,把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聚焦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深挖细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整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侵害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刻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分类建立问题线索“数据库”,加强线索分析、研判、筛查、比对,根据问题线索可能性和可查性,分别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方式进行处置,坚决杜绝问题线索失控、失管现象。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加强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处分执行、涉案款物管理等环节痕迹化管理。把审查调查与“五个专项工作”“三个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调查处置。巩固提升镇办纪委“三化”建设成果,加强对镇办纪委工作督促、指导,持续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工作月统计、季通报、半年评比、年度考核和工作点评制度,对工作滞后的8个镇办实行书面督办,着力推动审查调查工作按季度目标推进。上半年,全县18个镇办立案128件,结案79件,党纪政务处分79人。

发挥改革治理效能。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做细做实监督“首要职责”,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线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盯违纪、也盯违法,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监察调查12种措施,贯通运用“三项机制”,综合采取谈话函询、警示提醒、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维护纪律和法律权威性,增强纪法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加强警示教育,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机制,党内通报典型案件19起22人、公开曝光16起19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化“以案促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