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立案查处16人

 
 
打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勉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严肃审查调查,以“8743”工作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累计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2件,立案查处16人,“破网打伞”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8项机制。建立加强组织领导、问题线索移送、问题线索处置、直查督办、责任追究、详情干预行为调查、综合分析、通报曝光等8项工作机制。在县纪委监委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信访、各纪检监察室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开通“勉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涉黑涉恶腐败举报平台,抽调专人负责,统筹落实各项任务。

制定7项措施。认真研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起底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加大案件直查督办力度、建立办案协同机制、强化督导问责、强化基层治理、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7项措施,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建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对相关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归口、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对账,实现线索处置顺畅高效、流转清晰精准。

明确4项职责。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和省、市纪委实施方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找准职责定位、突出问题导向,明确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问责失职失责人员、查处干扰阻碍案件查处人员”4项职责,对问题线索“一事一交办、一案一受理”,对存在幕后“保护伞”“关系网”的优先查处、深挖细查,对重要问题线索提前介入、直查直办,与司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查处,形成强大合力。

提出3项目标。把“加强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深化基层作风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治理目标,与基层“拍蝇”、“村霸”“沙霸”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集中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政策宣讲、情况通报和问题曝光,及时展示专项斗争成果,提振信心、鼓舞士气、凝聚合力,着力查处操纵破坏村居换届选举、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