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018年实施问责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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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2018年,实施党内问责28人、领导干部问责26人,有效压实“两个责任”。

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常委会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11月初,县委常委带队,分10个检查组,对全县18个镇(街道办)、80个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研判,夯实责任、传导压力。县纪委监委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持续加大“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专项督查检查15次,发现问题64个。

推行“双签双述”,履责全程纪实。根据各镇办和部门行业领域主体特征,针对性研究、制定、签订差异化责任清单108份。具体到领导班子、班子负责人、班子成员3个层面,构建了完整责任链条,并根据各自分工细化、量化责任。实施“两个责任”全程纪实管理,印发主体责任纪实手册680份,按照“照单履责、全程留痕”工作要求,开展抽查检查15次,当场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强化责任追究,实施党内问责28人、领导干部问责26人,倒逼责任落实。

强化党内监督,严肃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落实“两个维护”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查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明确整改任务25项,推动真改实改、以案明纪。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化主题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思想奠基·党性塑造”工程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维护了良好政治生态。

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凸显。采用“一托二”方式,分两轮对22个镇和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类”问题173个,提出意见建议47条,移交问题线索39个。移交问题线索中,转立案14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诫勉谈话12人,约谈提醒14人,取消1人中共预备党员资格。对第二轮、第三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