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勉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安排部署,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政治使命,突出问题导向,铁腕执纪,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1—9月,共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2件,立案查处9件,党政纪处分13人。
强化组织领导。该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印发《2018年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安排》《开展“村霸”“沙霸”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出台《2018年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4项职责,制定了7项措施,建立了8项机制,提出了3项治理目标,为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拍蝇”、“村霸”“沙霸”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操纵破坏村(居)换届选举、侵害群众利益、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专项斗争中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精准发力、严查快办。
加强线索管理。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派驻“探头”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箱、在勉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开通涉黑涉恶腐败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有效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现线索进出流转清晰精准。
加强沟通协作。坚持多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实行“一事一交办、一案一受理”,对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和执法机关公职人员问题线索逐件过筛。对重要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直查直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