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勉县纪委坚持把“两个责任”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工程,以上率下,明责督责,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实施党内问责23件39人。
细化清单明责。出台“两个责任”落实意见、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按照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细化责任清单,健全责任分解、工作约谈、廉政谈话、述责述廉机制,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主动作为,认真落实,把“两个责任”体现到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之中。
全程纪实督责。推行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发出纪实手册600余簿。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对照责任清单,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记录在案。县纪委常态化按“单”督查,持续传导压力。对镇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检查3次、督导抽查6次,督紧压实了主体责任。
量化测评考责。推行重点工作月通报、季度点评、半年考核制度,对镇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季度进行督查考核,召开6次重点工作点评会,对镇办纪委“三化”建设、纪律审查、信息宣传等重点工作进行通报、点评,将季度考核结果记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值,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责任落实常态化。
利剑高擎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全县实施约357人次,实施党内问责23件39人,持续传导了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