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五项举措严查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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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省、市纪委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关要求,勉县迅速行动,制定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4月23日又召开专题会议,对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畅通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线索。以问题为导向,拓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了县、镇(办)脱贫攻坚举报中心,利用张贴公告、在网站、公众微信设立举报平台、进行有奖举报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明确举报内容,畅通信访举报通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开展摸底自查,集中核查问题。各镇(办)及扶贫、审计、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逐村、逐项目集中开展线索摸底排查,对2015年以来督导检查、审计中发现的资金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分类上报;对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发放、使用等情况开展自查,摸清存在问题。县纪委成立检查组,对上级通报反馈的违纪违规问题逐一进行集中核查,同时对贪污、挪用、套取、截留、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及公职人员列入贫困户等问题,进行彻查严查。

分类处置问题,确保严查快办围绕问题线索的批转、核查、处理等环节,突出查办重点、提高查办时效,确保及时办结、处理到位。各镇(办)纪委、各成员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填写《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报告单》,统一报县脱贫攻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办公室,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程度,统一审核把关,进行分类处置。对交由镇(办)核查的问题线索,在拟立案和讨论处分格次时需提前报县纪委审核把关。属于扶贫职能部门工作范畴的问题及时移交进行整改规范。

加大督办力度,严肃追究责任。要通过专项行动,排查一批线索、督办一批问题、问责一批人员、查处一批案件,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坚持“一案双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多发,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图形式、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督查和执纪问责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镇(办)或部门,开展实地督办,对整改不力者实行责任追究、全县通报、媒体曝光等办法进行严肃问责。

统筹合力推进,完善制度建设。涉及脱贫攻坚的各部门、各镇分工负责,信息共享,线索互通,做好各自承担的脱贫领域相关问题的排查、整改和规范工作;要将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有序推进。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着眼源头治理,堵塞制度漏洞,围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形成严谨细致、科学有效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严肃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