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勉县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要求,聚焦主业,积极创新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加强纪律审查工作。
严格包联上报机制。建立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纪检组包抓部门、镇(办)纪律审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纪委常委纪律审查中的组织协调能力。明确了单位“一把手”是查办案件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工作职责。纪律审查工作中,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案件线索和案件审查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创新和转变办案方式,不断提高纪律审查工作水平。
严格督考追责机制。实行月点评、季通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每月召集纪委书记和行政监察室主任回来进行点评,汇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和本月工作安排,根据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对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后进的部门、镇(办)行政监察室进行约谈并作为平时考核依据。严格落实案件单向考核结果与纪检办案津贴挂钩,对未完成年度案件考核基数的镇(办)、部门一把手、监察室主任(纪委书记)做出书面说明,对案件查办推进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严格协作办案机制。出台了《关于调整充实分片办案协作区的通知》,切实加大协作区办案力度,充分发挥协作区办案优势。各镇(办)年度协作区办案不得低于办案总数的50%,凡需要协作区办案的,要主动联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协作区办案,并把协作区办案作为部门、镇(办)年终案件考核的一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