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勉县各级党组织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高压惩腐肃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程纪实,“两个责任”深入落实。县委带头向中央基准看齐,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对县纪委内设科室进行调整,配齐配强镇办专职纪委书记,在全县502个基层党支部(总支)设立纪检委员。推行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破解责任虚化空转。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问责6起26人,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深纠“四风”,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紧盯“关健少数”,紧扣重要节点,持续发力,连点成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7起,纪律处分21人,通报曝光11起。开展专项检查12次,日常巡查暗访60余次,纠正问题50余个,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干部40人,纪律处分31人,组织处理3人,警示训诫6人;查处为官不为干部22人,党政纪处分19人、诫勉谈话3人。
纪在法前,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诫勉督导、谈话函询169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38人,党政纪重处分25人,对3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腐败分子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初核186件,立案161件,结案161件,党纪政纪处分161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协作区办案38件,挽回损失70.44万元。
聚焦重点,严查基层蝇贪问题。认真落实“廉政诊所”监督工作机制,围绕“五类”问题,对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等重点领域进行集中“体检”,深入摸排问题线索。先后2次约谈工作滞后的镇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18人次,全面消除“零查处”。2016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1起,党政纪处分98人。
严明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累计开展换届纪律巡回督查83次。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四个凡提必审”规定,对176名换届提名人选进行“六核”。畅通电话、信访、网络、短信举报受理平台,及时核查换届信访举报3件。
健全机制,制度笼子织密扎紧。认真落实反腐倡廉17项制度,对6批次195名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考,对3批次297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8名镇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对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的18个单位负责人实施约谈,对22名经办人员诫勉谈话,制度执行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