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纪委监察局开展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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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勉县纪委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组织开展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的通知》,切实纠正四风,勉县纪委采取“三项”措施,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用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巡视组要求和省市纪委部署,并将其作为该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次契机,恪尽职守,挺纪在前,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形成的新风正气。

         二是聚焦问题,严肃查处。畅通各类举报平台,发挥群众监督优势,及时发现和处置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对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对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对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问题,严肃查处。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一律从严查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狠抓落实、注重成效。各镇、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公安局、部门行政监察室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开展明察暗访,采取多种形式发现一批线索,加大核查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并且实行工作周报制度,各镇纪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每周报送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情况。对工作停滞不前、查案工作不力的,县纪委将对镇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进行提醒督导、约谈问责。对连续两周零查处的要求其说明情况;对连续三周零查处的将对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一月零查处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问责的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积极营造知耻知止、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