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勉县纪委把学习《问责条例》与“激情、干净、超越”为主题的作风内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求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深入贯彻好、扎实执行好《问责条例》和《监督执纪规则》,在问责中坚守责任担当,让《问责条例》成为常态。
一、认真学习深入领会。《问责条例》共六章35条。从制定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责任划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适用、问责程序及问责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了前面,为增强问责的执行力、精准度提供了遵循和依据。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理念,真正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纪检干部不仅要从自身做起,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使《问责条例》真正入脑入心,切实履职尽责,而且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及具体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以具体工作引领和推动《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职责以身作则。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所在。作为纪检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坚决守住“干净担当”这条底线。要认识到问责者更要落实责任,时时处处发挥“探头”作用,防止监督缺失,问责失灵。坚决杜绝“灯下黑”,真正做到打铁必先自身硬。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抓好问责工作的具体执行,严格问责程序。通过强有力的问责,履职尽责使社会风清气正。
三、强化执纪监督。该县纪委将《问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成为常态。一是要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动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盯住突出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决不轻易放过。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在查处具体人具体事的同时,既要“一案双查”,又要严肃追究,以强化问责,倒逼责任担当。三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四是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开展执纪审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6年,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61案,结案16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1人。其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4件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