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从四个方面诠释“打铁自身硬”,彰显加强自我监督、以担当诠释忠诚的态度和决心,回应党和人民群众期盼。
一是站稳政治立场,严格执行党纪党规。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服从和服务于勉县工作大局,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监督权威。采取重点督查、定期巡查、派驻监督检查组等方式,共开展各类暗访检查和专项检查20余次,达到18个镇街道办、30余个部门及234个村全面覆盖。发现问题零容忍,全年共查处案件161件,处分161人。其中,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71件,党政纪处分98人;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身边腐败案件3件,党政纪处分3人,1人已被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并开除党籍。
二、增强保密意识,严肃案件查办工作纪律。制定和完善了案件线索管理、初核、调查、移送审理、案件定性量纪、处分宣布送达等工作流程和制度,在工作中,强化干部保密意识,在生活中,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防止有意或无意泄露案件信息,坚决杜绝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的现象。
三、树立责任意识,深入细致查办各类信访案件。制订了案件主办人工作制度、案件查办限时办结制度、案件查办调查组负责制度等,对信访案件的查办进行了统一的规定和要求,对实名举报的案件线索,调查或初核终结后,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建议;对匿名举报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在被举报单位进行通报,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防止出现案件调查中不深入、不彻底、走过场、调查人帮助被调查人出主意应付调查等现象。
四、树立自律意识,八小时内外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八小时内外都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加强内部自我管理和监督,完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报告备案、规范处置的工作制度。落实“四种形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开展警示教育等六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使严管实效在管理预防上得以深化,充分发挥了治本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