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严格要求 确保纪律审查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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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勉县纪委特下发通知,除实行案件查办通报制、县纪委常委和各室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约谈督促和指导基层办案等各项措施,又对规范程序确保纪律审查办案件质量提出严格具体要求,确保纪律审查工作增量更要保质。

一是确保任务完成。各镇(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纪律审查考评基数。

二是严格工作要求。要严格按照案件查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进行。各镇(办)案件调查结束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前,调查卷、审理卷必须经县纪委审理室审理,出具协审意见后,方可进行处理。坚决杜绝先处理,后报审理室协审的严重违反程序现象,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确保客观真实。各镇(办)、各单位所办理的案件,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被调查人谈话笔录、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必须客观、真实、有效,符合中纪委关于收集证据的相关要求,绝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证据等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