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对2016年度述廉述责对象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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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述廉述责制度要求,为认真开展好党政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近日,勉县纪委、县审计局对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的县人社局、交通局、长沟河镇等9个单位2014—2015年度“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

本次审计主要审查述廉述责对象所在单位2014—2015年度“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看是否存在将“三公”经费支出人为分解列入项目经费或转移到其他科目支出,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或转移、摊派支付等现象。“三公经费”使用审计结果将在述廉述责大会上予以报告。

通过审计,为县纪委更全面掌握有关单位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提供依据,同时了解掌握以上单位“三公经费”使用变化情况,促进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而推动节约型机关和廉政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