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勉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正风肃纪等方面把脉问诊,破冰前行,全面加强监督执纪,努力当好“四员”,切实提升被监督单位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和勤廉意识。
廉政制度的“指导员”。督促各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耕好“责任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帮助被监督单位建立健全《问责办法》、《正风肃纪检查方案》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作风建设效能。如,派驻第三纪检组指导该县发改局探索建立“三会”制度,即(招商项目会审制、建设项目会商制、资金项目会签制)。
党纪党规的“宣传员”。督促被监督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该县武侯祠廉政教育基地和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讨论违纪人员忏悔书,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警示和震慑。邀请“天汉楷模宣讲团”到该县宣讲,让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在全社会形成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楷模、争做文明典范的浓厚氛围,从而激发工作热情。
正风肃纪的“督查员”。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重点围绕“三公”经费使用、党员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工作纪律执行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等内容,采取联合检查或交叉检查的方式,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教育提醒,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启动“一案双查”程序,有力促进被监督单位队伍作风好转。
上传下达的“联络员”。及时将县纪委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传达到被监督单位,及时把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上报县纪委,保证信息畅通。积极参加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主动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真正把纪检工作融入到各单位的日常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