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纪委打好节日腐败“预防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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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做好廉洁过节相关工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勉县纪委提前安排,提早行动,确保打好节日腐败“预防针”。

一是重申纪律要求,严明廉政规定。严格执行中省市县关于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紧扣中秋、国庆这一时间节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实物;严禁收送节礼,用公款送月饼、花卉、烟酒、土特产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代金券、消费卡、支付凭证以及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利用机关内部食堂相互宴请;严禁参与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租用车辆,用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违反节假日(含双休日)公车停驶、定点封存制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向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他人转嫁支付报销费用。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纪问题。印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中秋、国庆期间,各镇(街道办)纪委、部门行政监察室要对辖区内廉洁过节各项要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纪检监察组要对所联系镇(街道办)和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纪委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重点对违规公款购买月饼和香烟、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过节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使用公务车等违纪问题开展督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查纠“四风”问题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节日腐败”。

三是明确责任主体,严肃责任追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各负其责。各镇(街道办)、部门、单位要对已有制度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及时修订完善,严格执行落实。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