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实,勉县认真贯彻中省市相关要求,在全县推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印制“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过程监督,进一步压实了主体责任。
一、明确纪实内容。一是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将推行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基础工作和载体,主动作为,确保纪实制度顺利推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并把执行情况作为述廉述责的必述内容;班子成员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健全纪实制度。一是建立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党委(党组)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各级党委(党组)按照要求,如实记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工作资料予以印证,强化过程监督;二是填写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纪实手册。县廉办统一印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纪实手册》,发放到领导干部手中;各级领导干部按要求如实记载,亲自填写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并附上讲稿、警示训诫谈话记录、会议记录等相关印证资料;三是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每半年,县廉办对各镇(街道办)、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情况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备案存档。年终,县廉办将各镇(街道办)、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纪实制度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重要考评依据。
三、加强督导问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工作的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创新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掌握情况,注意总结完善,切实解决推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县廉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纪实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建立《纪实手册》的部门、单位,按规定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未能落实亲自撰写和定期上交《纪实手册》的领导干部,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