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纪委第五纪检组“三项机制”强化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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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勉县纪委第五纪检组严格按照派驻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业主责,采取三项制度,加强对所联系指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重要监督事项预报制度。各驻在部门单位在每月月初将本单位重要会议、人事任免、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制发文件、公款外出、婚丧事宜等重要事项预报给纪检组,由纪检组监督把关后开展工作,使重大事项监督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报告。

      二是联席例会制度。派驻组定期召开例会,使之成为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单位沟通交流的平台。各驻在部门单位向纪检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三是通报制度。为了更好地促进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纪检组对各单位工作情况予以通报。通报的内容涉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等,使之成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