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纪案件审理工作要求,勉县结合基层纪委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
一是学训结合,提升审理业务能力。从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手,全面提高基层纪委人员党纪案件审理业务能力。采用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班、学习会等形式,结合具体案例对2016年新条例三编十一章六大纪律行为逐条逐句进行解读,并就案件的审理程序、基本要求、定性量纪、新旧条例衔接以及案件审理中的常见问题等方面做详细讲解。近三年来,已对全县18个镇、办事处共计224名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进行了案件审理业务知识的集中系统培训,使参训人员对案件审理知识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和掌握。
二是以案代训,深入实施基层党纪案件县协审制度。针对基层纪委人员多为兼职、流动快,案件查办和审理不够专业的现象,该县自2006年开始在全县推行了基层党纪案件县协审制度,要求镇、街道办纪委对自办案件先进行初审,提出协审报告,县纪委审理室再予以协审。协审中,看其案件调查及审理程序是否完备,证据材料是否充分、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量纪是否适当,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并提出书面协审意见后,镇、街道办再按照程序做出党纪处理。自实施县协审制度以来,基层党纪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协审的 375 件案件无一起申诉。
三是规范审理,制作党纪案卷审理模拟卷示范指导。勉县在总结2015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省、市纪委有关案件审理业务的指导精神和基层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制作了镇、街道办党纪案卷审理模拟卷,从案件移送到案件审理、处分决定的执行等流程及文书都做了具体、细致的示例和规范,对镇、街道办党纪案件质量的提升起到进一步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