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四项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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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职责,压实两个责任。立足传达责任、传导压力、传递警示,制定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与94个镇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25个镇办、部门纪委书记及纪检组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通过上级带下级、上级促下级,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责任体系。

抓重点,开展专项行动。今年5月,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各镇办、部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7月,各检查组对所检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再次巡回督导,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

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按照有权就有责,有则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责任追究,用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见成效,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挺纪在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照“五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建立县纪委领导包片、纪检组包部门并联系各镇办、纪检室划片指导业务的办案联动机制。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