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勉县纪委采取参与上级大要案查处、加强同级沟通交流、强化乡镇协作办案的方式不断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有效提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能力。
一是参与上级大要案查处。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勉县纪委先后抽调多名业务骨干参与全市大案要案查处,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抽调干部充分发扬吃苦耐劳、敢于碰硬的精神,积极学习市纪委办案经验,重视统筹能力锻炼,培养在处理问题过程中更加注重细节,在案件中学习,在办案中积累经验,业务水平和工作作风都有所提高。同时县纪委从上级纪委办案的高度,审视本县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日后规范相关部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同级沟通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加强同相关部门及各部门监察室之间的沟通交流,查办的案件,涉及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介入,实施联合调查,协同办案;对触犯刑律需要追究刑律责任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查处。司法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案件调查和经济审计中,发现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审判机关在审理违法犯罪案件中,涉及党员领导干部不够追究法律责任,但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了各执纪执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协同作战、优势互补、快速有效侦破案件的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乡镇办案协作。对县纪委准备调查的信访件,办案室(组)先协同镇办案人员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性质等要素反复分析,评估线索的可靠性和可查性,通过协商拟制出周密的初核方案,找准最佳切入口,突破案件。同时明确镇纪委的主办责任,要求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依赖思想。参与对关键人员的调查谈话、重要证据的提取。经初核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建议并指导立案,并继续协助制定调查方案。同时视情沟通镇街道办党委,争取支持,帮助镇纪委办案人员排除阻力,克服畏难情绪。调查结束时,对调查材料进行评审,看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是否都已经查清、处理建议是否恰当;对调查笔录、文书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的,要求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