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勉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挺纪在前,聚焦主业主责,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
一、拓宽渠道 深挖问题线索。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巡视巡查、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发挥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问题线索实行县纪委统一管理,做到底数清楚、动态清理、梳理清晰。采取全面排查、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处置监管,防止线索隐匿、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断提高初核率、立案率和结案率。
二、县镇联动 严查违纪问题。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突出重点跟踪督办。实行问题线索清单式管理,建立月报制度,镇(街道办)纪委每月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县纪委定期进行梳理汇总,确定重点问题线索和案件,全程进行跟踪督促指导。碰到疑难复杂问题时开展片组协作共同查办。县纪委结合本县实行派驻纪检组划片联系归口部门的实际,在镇纪委分片办案协作区的基础上,将全县归口监督的所有联系部门统一纳入6个分片办案协作区,落实了包抓领导、包抓纪检室及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抽调协作区域内工作力量,实施协作办案。
三、健全制度 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协调机制。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承担综合协调督办工作,信访室、纪检室负责相关问题线索的梳理排查,各纪检监察组负责联系范围内的案件查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也建立了相应的机制,加强分工协作,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县纪委将适时通报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督办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氛围。并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安排、不落实的,停滞不前、进展缓慢或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报批的,长期没有自办案件的,将严肃问责。年初,三个镇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因2015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 被县纪委领导约谈。